时间:2020-05-20 浏览次数:1994次
各有关单位、团体或个人:
为进一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优化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资格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向市政府提请废止《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管理办法》(苏府〔2009〕187号),取消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现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5月28日前,将相关意见(单位、团体意见须盖章,个人意见须签字并附联系方式)反馈至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资格审查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65217125;通讯地址:姑苏区锦帆路239号215室;电子邮箱:2551364349@qq.com。
附件:《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管理办法》
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
承包商资格审查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13日
新闻来源于: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http://zfcjj.suzhou.gov.cn/